疫情捐赠保险/疫情期间捐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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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壹〗 、误区一:“恐慌性购买保险”疫情期间 ,部分销售人员利用消费者恐慌情绪,过度渲染与疫情有关的保险产品,诱导消费者不顾自身需求重复购买类似产品 ,或在消费者可能患上新冠肺炎后鼓励其购买相关保险。后果:前者可能导致消费者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后者可能使消费者在出险时无法获得理赔 。

〖贰〗、“隔离险 ”的本质与类型本质:网上宣传的“新冠隔离险”“防疫险”等,大多属于意外险 ,是短期保险,保险期限在一年及以下,可通过互联网销售。赔付内容主要是隔离、确诊和身故 ,属于给付型保险。

〖叁〗 、意外险:意外险主要保障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废等风险 。虽然原本新冠肺炎并不包含在意外险赔付范围内,但银保监会已明确提出支持将意外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因此,在选取意外险时,可以关注产品是否包含对新冠肺炎的保障。
〖肆〗、大多数的无症状或轻型 、普通型新冠感染者 ,在本身没有基础疾病的情况下,如果新冠已经治愈,且没有相关后遗症(如肺纤维化) ,做好健康告知和核保,也有能买到的产品 。
〖伍〗、赛事“取消险 ”赔付情况 赛事“取消险”通常涵盖因恶劣天气、动乱 、恐怖主义活动、传染病、战争、全国哀悼和枪击事件等原因导致的赛事取消。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全球范围内的体育赛事大面积停摆 ,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额赔付压力。
〖陆〗 、新冠疫情对保险行业开门红造成较大冲击,但也促使行业加速线上转型、推动产品创新并引发人员结构调整,长期或推动互联网保险突破与健康险销售回升 。具体分析如下:疫情对保险行业开门红的冲击传统营销活动受阻保险行业开门红通常在年尾、春节等节点 ,借助客户答谢会 、产品说明会等创造氛围,完成大量签单。

截至相关报道时,银行保险机构已向疫区累计捐款捐物总额超25亿元 ,这是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在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信息。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强调通过完善规则、丰富工具和加强消费者保护确保金融科技安全稳健发展。具体内容如下: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迅速 推进普及电子支付:2021年,内地个人银行账户数量达139亿户,人均近10个账户,线上支付交易金额约3500万亿元 ,支付便捷性、高效性显著提升,成本降低 。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在“香港金融科技周2022”上指出,在金融科技发展进程中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和数据安全保护 、强化信息披露至关重要。以下是详细阐述: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与影响发展迅速:近年来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较快,在电子支付普及、普惠金融促进、ESG理念践行等方面成果显著。
据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吉昱华介绍,截至近来 ,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信贷支持超7900亿元 。保险业金融机构为抗疫一线人员捐赠158万亿元保险保障,为困难地区和企业减免保费预计将超过25亿元。
银保监会近日召开2020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定调2020年银行保险发展方向。 2020年 ,要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压实各方责任,全力做好协调 、配合和政策指导 。继续拆解影子银行 ,特别要大力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死灰复燃。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中小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总计22万亿元,占银行不良贷款总额的42%。中小银行可通过电子认证与司法科技服务化解不良贷款难题 ,卸下“沉重包袱 ” 。
〖壹〗、疫情期间受赠的保险理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分析如下: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保险赔款明确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这一条款适用于所有保险赔付场景,包括疫情期间保险公司向抗疫一线人员捐赠保险后产生的理赔款 。
〖贰〗、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 ,捐赠物资的企业或个人可通过两种方式享受税前全额扣除:其一,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叁〗 、保险赔款因保险合同约定事项(如意外伤害、财产损失)获得的赔款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投资型保险的收益(如分红、万能账户增值)可能需纳税。军人特定费用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类费用为军人退役时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与工资薪金性质不同。
〖肆〗、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支出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